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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抗网暴从来就不是孤勇者的故事

发布时间:2023-08-03 23:21   浏览次数:次   作者:小编

  当人们还没有从粉红色女孩因为头发颜色被网暴,结束自己生命的震惊中缓过来,还没有在四川大学女生污蔑地铁大叔的扭曲中反省过来,作家苏小懒已经成为了下一个新的网暴对象。

  只是因为苏小懒发了一个帖子,认为高铁乘务员频繁提醒她“管好自己的孩子”有冒犯的嫌疑,就开始被铺天盖地地攻击和谩骂。

  她被称为“太子妈”,在她自己贴出来的截图中,有网络暴民留言说:“你的熊孩子死了吗?你也可以跟着一块死了。”

  婴幼儿乘坐高铁所造成的问题,近期越来越越成为公众讨论的一个热点。尽管这个现象其实在发达国家中已经有了多元化的解决方案,即便它是一个悬案,各种人也都能够提出各自不同的意见来,可资讨论。讨论,原本就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方法。

  但是苏小懒只是因为提出了一个真实的问题:列车员因为恐惧乘客的压力,过度地关注本身并没有造成扰民的她,她觉得自己被冒犯了。于是她就成为了网络暴民攻击的对象。

  幸亏,她是一个公众人物,有充分强大的神经与应对的心理。但网暴的无所不在,的确令人有些不寒而栗。

  网暴并不是人类社会横空出世的一种天外之物,它只不过是人类文明中的顽疾在互联网时代的一种呈现而已。

  在互联网出现之前,语言暴力或者言论暴力,曾经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出现过,传统时代的谶谣、谣言、诽谤、巫蛊之术等等,都是这种语言或言论暴力的表现方式。

  美国历史学家孔飞力,曾经以整整一本专著《叫魂: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》,来叙述清朝乾隆年间,一种妖术谣言,如何造就了一场巨大的政治危机。而在现当代历史里,关于水灾、地震、瘟疫等等方面的谣言,同样一直存在。

  而在“人言可畏”的谣言之中,成为前现代社会“网暴”牺牲品的最知名的人物,就是民国巨星阮玲玉。

  网暴不过是以上所指称的,自古以来就曾经出现的语言和言论暴力在互联网上的移植而已,它根植于人类自身的缺陷,是人类劣根性与原罪的互联网副产品。

  既然是植根于人类社会生活与人类物理性的一种缺陷,因此,它就如同佛教所言的贪嗔痴,基督教所言的七宗罪,以及我们现代生活中总有遇见的犯罪、贪污、战争一样,不可消除。

  人类在真实生活中有多少罪恶,就会在互联网上发现多少罪恶。在这个意义上说,社会矛盾存在,人们的不满存在,发泄的语言暴力存在,互联网存在,网暴就存在。

  然而,就像人们在线下与罪恶的斗争一个道理,人们通过法律、法规、道德、伦理等一整套的制度体系,把罪恶这条恶龙,限制它的空间,逼着它蛰伏在黑暗之中,并且当它出现的时候把它绳之于法一样,网络上的罪恶,具体地讲,网暴,是可以被制约、削减和抑制的一种行为。

  然而,反抗网暴确实一件艰难的事情。人们通过漫长的时间,去厘清和界定了何为犯罪,程度如何以及如何量刑,即便到了今天,也有许多行为依然停留在灰色地带,无法用罪与非罪来定义。

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在7月13日发布了一个题为《互联网平台网络暴力治理机制构建与测评报告》的研究,其中花费大量篇幅,所指出的,恰恰是治理网暴困境的尴尬。

  在网暴的概念定义上,显然整个社会还没有形成共识。也就是说,在互联网上出现的言论,何为暴力,何为正常评论,难以区分。

  而更加致命的在于:网暴之产生,乃是社会、技术、媒体、用户等多重因素所导致的失范。因为社会不完美,互联网不完美,当人们在社会中遭遇到种种的不公、压迫、愤怒与恐惧的时候,他们移情到互联网之上,从而发端和发酵了网暴。

  抵抗网暴是肉眼可见地困难:标准界定的困难与两难(保护言论与抵抗网暴)、语言暴力所产生的结果后置、语言失范与语言暴力之间的程度差异、当下立法与执法机构对于互联网犯罪与暴力在立法与执法上的滞后,这些重重复杂性,都使反抗网暴往往手足无措。

  在反抗与反击网暴的过去中,互联网各个平台都有充分的自觉,然而问题在于,标准混沌、认知各异,利益不同,平台之间难以形成共识,各自为战,收效甚微。

  平台并非坐视不理。尽管因为利益原因,各个平台的力度不同,措施各异,但网暴肆虐显然也不利于平台,因此反抗网暴基本成为各个平台的公共认知。

  以抖音为例,自2022年至今,抖音至少上线项新功能,涵盖屏蔽和举报不当评论,私信临时对话,一键防报等,甚至主动成立一支心理关怀团队,更加有人工互动,直接向网暴可能性受害者进行干预,建议关闭评论等等方式。

  2023年7月,平台共计拦截约700万条信息,回查清理7.8万条信息,处置账号4843个,对9271个账号定向发送一键防暴功能提醒弹窗。

  而即便如此主动、大规模、技术人工全面铺开的防暴干预,也并不能显著甚或大规模地消除和减少网暴的发生。

  2023年以来,全网各个平台中所发生的网暴行为愈发的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。

  单一平台的作为,从来不能消灭甚或哪怕只是明显抑制网暴。诚如上述所分析,来自于社会与平台各层面的问题,使总体社会与网络纠缠不清,网暴在平台之间发生与游走,成为全网的共同毒害。

  因而,反抗网暴,从来就不能成为一个孤勇者的故事;单一个体、机构和平台,在面对网暴的汹涌情势,无能为力,力量薄弱。

  尽管互联网立法与执法相对滞后,但面对网暴的肆虐,政府机构应有足够的警觉,因此可以借鉴先进,组织专业研究团队,优先对网暴行为进行研究,着手进行立法;

  在受害与罹难者不断叠加的时候,社会应有自觉,形成公共认知,与网络伦理规范;

  平台作为执行方,需要充分运用技术,并且摒弃各自分野,形成基本认同,进行联合行动;而用户需要自我教育,在评论和言论中自我约束,找到话语的自我规制。

  曾经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理论制度经济学认为,总体社会的机制,由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组成。所谓正式制度,是法律、法规、制度、规范,等等这些由国家或权力机构所形成的制度;而非正式制度,是道德、伦理、风俗、惯习等民间自发形成的公共认知与约束。它对于形成一个成熟而有效的社会至关重要。

  这样的理论,在互联网上同样行之有效。在反抗网暴上,需要形成在互联网上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,成为一套可执行的组合拳,才能把网暴抑制在可控范围之内。

  如同抖音那样的单一平台,以及拥有良善友好的一些网友的自我约束,并不能改变总体状况,尽管我们当然要给与钦敬,深受鼓舞,但很难有什么根本作用。

  平台与平台之间,形成联合,制造共识,显得无比重要。他们需要彼此约束,相互监督,休戚与共,责任分摊,乃至利益互让,才能在互联网上打造共同遵循的公序良俗。

  用户之间,也应当形成联合体,形成用户共同遵循的伦理公约,对言论的边界进行控制和约束,从而使之推广成为互联网的公民守则。

  惟有如此,在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共同作用下,才能如同线下打击犯罪一样,把网暴闭于黑暗之中,而光明才能倾泻在互联网之上。

  7月27日,抖音发出了一个《反网暴倡议》,我以为,恰恰是反抗网暴、形成非正式制度迈向的坚实一步。

  其中倡导用户自我约束,避免发布给他人带来心理、情感和社会伤害的言论,并且力所能及地抵制此类言论。

  网暴是一个从众治理的事情,抖音想明白了这个道理,一方面是继续在产品引入反网暴策略,持续增加技术与人力投入,一方面是在呼吁联合治理,从身体到心理。

  这种心理,归根到底,既有大家对网暴的恐惧和愤怒,也有希望有人联手共同面对的期待与渴望,倡议就是契合了社会各界这样双重的心理。

  在短短数日中,包括艺人王宝强,主持人李小萌、郎永淳、涂磊,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彭凯平,律师李叔凡,画家史国良,学者余世存、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浩,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等70余位抖音达人、专家学者已加入此活动。而普通用户的共同参与,已经超过了100万人。

  对于网暴之警觉与反感,显然已经深入人心,而公众已经开始严肃思考,如何共同对抗与压制网暴的肆虐。

  这是一个联合阵线的起点。惟有公共参与,才能形成公共力量,这是对于网暴反抗的最有效的行动。

  我们从来无法期待网暴会自我消除,更加无法幻想网暴有朝一日会销声匿迹。但恰如网暴是一种流动于互联网之中的众人行为,只有用光明的汪洋大海,才能照亮互联网的广阔大地。

  对于一个美好互联网而言,阳光占据主流,网暴无所遁形,才是我们所期待的事情。若能如此,我们的虚拟生活,甚或真实生活,就能幸福许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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